很多買過重疾險的朋友們,一定對“投保人豁免”這個詞熟悉又陌生。熟悉的是,選購重疾險一定會面臨是否要附加的選擇,陌生的是,“投保人豁免”到底意味著什么?要不要附加?今天,墩墩君就來跟大家嘮一嘮。

一、什么是投保人豁免?
投保人豁免是指投保人滿足合同約定的特定事項時,可以不用再繳納后期剩余的保費,合同繼續生效。
這里的“特定事項”,通常指的是全殘、身故、罹患合同中約定的重疾、中癥、輕癥等(具體看產品約定)。

墩墩君建議為孩子和父母投保的人,最好附加投保人豁免責任。因為通常為自己的子女和父母投保的都是家庭的經濟支柱。
一旦投保人生病了或出了意外,家庭收入來源也會受到影響,而獲得了后期保費豁免,也相應減輕了經濟負擔,還能保留住被保人該有的保障。
舉個例子,比如,老王給孩子小王買了一份50萬保額的重疾險,附加了投保人豁免,分30年交,每年保費2000元。
如果老王在第5年不幸意外身故,那剩余25年的保費(共5萬元)就不需要繳納了,合同繼續有效。如果小王將來罹患重疾,保險公司依然會賠付。

除此之外,對于夫妻關系和睦的,夫妻可互為投保,其中一方出險,兩人后期的保費都免除了。
至于感情不好的,墩墩君在這就不建議附加了,一旦婚姻破裂,保單雖說不會失效,但投保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。
說到這里,總有些朋友問我,為什么給自己加不了投保人豁免。因為,投保人豁免要求,投保人與被保人不能為同一人。
二、投保人豁免要不要附加?
投保人豁免具體值不值得附加,能不能附加,還要考慮3個問題:
1、保障是否全面
投保人豁免的作用在于防止投保人在保單繳費期間,因為某些原因無法繳費導致保單失效。所以,不論是重疾豁免、中癥豁免、輕癥豁免,還是身故豁免、全殘豁免等,都應該有保障。如果缺失了其中幾項,我認為這項責任是不及格的。
在重疾險中,按情節的嚴重程度,可以這樣排序:輕癥>中癥>重癥>身故。所以,這些豁免功能都要有,一定要全面。

2、保費價格高不高
投保人豁免,是要多繳納一筆保費的。相當于給投保人自個上了一份保險。
不同保險公司、不同產品、不同性別、年齡,保費不同,附加投保人豁免的費用也會有區別。年輕的時候費用比較低,年紀大些,會占到保費的10%-15%。所以,在投保時,要適當考慮一下自身的保費預算。
另外,這份保險需要注意兩點:
保障時間=繳費時間
保障責任=投保人發生風險,一次性賠剩余的保費(剛好交完剩余保費)。所以,保額是隨著時間遞減,等到繳費期結束保障就沒有了。
如果投保人本人已有保障的情況下,往往投保人自己的保險也有了賠付,其實也可以解決家庭經濟的問題。所以,投保時,可以根據自身偏好選擇是否加購。

3、健康告知能否選擇
投保人豁免,是有門檻的。同樣需要健康告知。
如果投保人的健康情況不滿足保險公司的條件,無法通過核保,就選不了投保人豁免。如果是想給孩子投保,又因身體情況沒辦法添加投保人豁免,可以考慮盡可能提高自身的保額,或者換個投保人。
我個人認為,長期或終身型產品,繳費時間長、保費也比較高,比較適合附加投保人豁免。比如重疾險、壽險,年金險等。
但是,不要為了附加投保人豁免而舍本逐末,因小失大。有些保險代理人在宣傳保險產品時,會過分夸大投保人豁免的好處,導致消費者忽略了主險的保障性。
所以,關于投保人豁免,大家要根據自己和家庭的實際情況,以及產品的保障情況,做出最合適自己的選擇。如果你有投保方面的需求和疑問,可咨詢胖墩墩保險網專業顧問。